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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01-10 16:42:17  点击数:


 

 

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试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1.应急处置小组成员

  长:沈洪宇、夏国峰、黎 涵

副组长:何晶昌

 员:崔小劲、张 卫、周建新、罗 强、黄 林、王利锋、邓正华、龚小祥、吴艳芳、徐海华、纪安平、王辉

联络人:何晶昌、杨琳、晏余单、桂昊坤

二、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明确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认真完成事故发生后的调查与处理工作,科学处置、有效控制、降低危害。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3.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4.发生紧急事故时,由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进行应急处置。

5.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领导为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6.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实验室所有场所发生的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各实验室需在醒目位置张贴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有关要求和安全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到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7.实验室全体人员应在实验室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发生事故时应通力协作,积极组织做好安全自救,并迅速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实验室负责人对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教师和学生要强化安全教育,普及应急常识和要求,严格遵守并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确保安全。

8.学院所有实验用房间、场地均需配备安全责任人,并根据室内的危险源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突发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9.突发安全事故是指在实验室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的紧急事件。

(1)突发安全事故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两类。自然灾害:可能影响实验室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风暴、雷电、冰冻、地震等非人为因素而形成的灾害。事故灾难:事故灾难包括易燃易爆物、化学品、废弃物、放射性物品、水、电、特种设备等的不当使用等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灾害事件。

(2)根据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将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人(含)以上轻伤的事故;

造成4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事故;

司法机关、安监、环保等部门介入的其他安全事故。

2)Ⅱ级(重大)安全事故

未造成人员死亡,但造成2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的事故;

造成5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难以修复生态环境污染的事故。

3)Ⅲ级(较大)安全事故

造成2人(含)以下人员轻伤的事故;

造成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未经审批,私自购买、运输、转让剧毒化学制剂的;

尚可修复的生态环境污染事故。

4)Ⅳ级(一般)安全事故

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3)常见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主要包括:

1)火灾爆炸事故

a、实验室电器短路燃烧引起的火灾爆炸安全事故。

b、易燃易爆气体、固体、液体等泄露或遇明火等引起的火灾爆炸安全事故。

c、实验室或仓库内特种设备(气瓶等)引起的火灾爆炸安全事故。

2)漏电触电事故

a、实验设备、电线老化破损、插座仪器接口破损等引起的漏电触电事故。

b、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擅自违规操作引起的触电事故。

c、实验室受潮、漏水等引起的漏电触电事故。

3)危险化学药品泄漏事故

a、危险化学药品泄漏或操作不当引起的人员烧伤、灼伤、腐蚀等伤害事故。

b、有毒气体泄漏引起的人员中毒等伤害事故。

4)机械伤害事故

a、人员被卷入或夹入机器旋转部件及其他运动部件所造成的伤害事故。

b、人员被切削工具割伤事故。

c、人员被机械设备烫伤、砸伤、碰伤等伤害事故。

d、人员被激光光束辐照、灼伤事故。

(4)经济损失主要指仪器设备、房产、人身财产等损失,损失数额由具有法定许可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核准。

五、应急响应

10.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在学院统一领导下,逐级负责,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11.实验室成员及其他人员发现事故时,应根据事故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及严重程度等,迅速、准确地上报,同时开展安全自救。发生Ⅳ级(一般)安全事故时,实验室上报学院,学院上报校党政办公室、实训中心、保卫处。发生Ⅲ级、Ⅱ级或Ⅰ级安全事故时,实验室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拨打110、119、120等报警、急救电话求救。

12.实验室发生事故后,实验室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联络人报送相关信息,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现场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实验室。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按照预案指挥实施救援及事故处置,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13.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作出应急反应。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下列措施: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事故威胁的人员;迅速消除突发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并加强巡逻;针对突发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抢修被损坏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

六、几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4.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

发生火情时,现场实验室人员应立即切断火源和电源,确定火灾发生位置,明确火灾现场环境,判断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是否带来次生灾难,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向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报告。如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防止事态扩大(带电电气设备发生火情,应即刻切断电源后再行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被迫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灭火,切记不可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进行处置);如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即刻拨打“119”报警求救,组织人员前往安全区域,引导消防人员与灭火救援器械入场处置。

15.发生强酸、强碱及其他强腐蚀或强刺激的化学灼伤事故时

第一时间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溅入眼内时,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处理后,再依据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16.发生人员中毒事故时

立即打开窗户,保障通风,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区域,解开领扣,使其通畅地呼吸到新鲜空气,严重的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调度车辆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17.发生触电事故时

安全切断电源,使伤员脱离漏电源。若无法及时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体其他部位直接接触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开电线。

触电者脱离漏电源后,应立即将其移至干燥与通风场所实施现场救护,即刻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调度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做好漏电源周边警戒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漏电区域,全面查找漏电源,防止漏电范围进一步扩大。

18.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

在确保人员安全、符合操作规程的前提下,立即切断设备动力电源,停止现场作业活动,疏散人员,封锁现场,确保现场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完好。如遇人员被机械设备卡住、卷入等情况,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引导消防人员现场施救。对于轻度伤员,经现场包扎、处理后送往医院进一步检查;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调度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协助警方做好现场取证工作。

七、事故调查与处理

19.直接应急处置和救助活动结束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处置转向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认真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安全措施整改和善后处理等工作。重大事故由学校相关部门直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学院、实验室及当事人应全力配合。

20.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整改处理要求应明确具体措施及时,严格复查,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21.学院、实验室应针对安全事故反映出的问题、漏洞、隐患,举一反三,强化教育,落实责任。根据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实验室要及时整改并完善制度流程,对相关人员及学生进行教育,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学院的预防控制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人员,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22.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理赔。

23.依据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的调查结果,视情节轻重,逐级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因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造成事故的,因应急处置不当导致危险后果蔓延或损失扩大的,以及瞒报、漏报事故情况的事故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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